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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前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身心协调发展,对建设和谐校园、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快,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在就业、个人发展等方面面临着各种压力。同时,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到成年期的转变过程中,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最明显的时期。我校大学生同其他院校学生一样既要面临环境的剧烈变化,又要面临着自我认识与发展的重要课题,成长本身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往往容易导致他们产生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行为偏差等。

基于以上形势,我校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只是以心理健康老师为主的心理危机干预体制已经满足不了目前大学生的需求,需要老师指导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功能,增强大学生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是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

心理委员制度是指学校班级设立专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职责的班委成员的制度,我院于2009年10月产生了第一批心理委员,这批心理委员的产生是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推向深入的产物,是学生自助与助人需求的统一体现,也是校学生干部制度和学生自我管理制度相结合这一传统的沿革和新发展。

我校班级心理委员是为班级同学、寝室同学及身边朋友提供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帮助的人,他们是班级学生干部,他们以平等、尊重、服务同学的态度为有相关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承担或协助实施针对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类事务或活动。

本手册共分为制度篇、知识篇、技能篇三个部分。其中,制度篇包括七章,分别阐述了心理委员的内涵、心理委员的遴选、心理委员的培训、心理委员的职责和心理委员享有的权利、心理委员的评价、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知识篇包括三章,分别介绍了高职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大学生心理健康与不健康的鉴别标准、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症状识别。技能篇包括二章,从心理委员实际工作中常见的困惑入手,分别从工作时间分配、选取切入点与班级同学沟通方面,从实践角度出发进行指导。

本手册适合于各院辅导员和各班心理委员阅读,可以作为心理委员的培训教材,对心理健康教育感兴趣的教师与管理人员也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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