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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心理图书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1-09-2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借书册数、期限

1、学生每人限借1册。

2、图书借期为7天。

3、读者借期满后,可以续借一次。

二、借书方法

1、读者自行选书。

2、借出的图书,中心如有急需,可随时催还读者立即归还。

3、读者违反中心规定,如不接受教育,中心有权停止其借阅权。

三、借书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

四、处罚与赔偿规定

1、为保证广大读者借阅,提高文献利用率,对借阅书刊过期不还者,每册过期一天罚款0.5元。

2、读者人人都有责任精心爱护图书,严禁圈划、批注、撕页、污损、遗失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每污损一页赔款1元,污损严重的书刊,按遗失书刊有关规定处理。

3、如果书籍遗失及时与咨询室联系,10天内购买原版书籍赔还,并加手续费2元,或按书的原价双倍赔还。

4、凡偷窃书刊者,一律予以罚款。

5、对违反规定又不接受批评教育和罚款者,中心有权停止其借书权利并追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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