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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03-1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件),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注重其积极进取人生态度的培养。

3、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重视团体心理辅导和个体心理咨询工作。

4、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种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5、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6、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

7、预防、矫治与发展相结合。

三、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1、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大学生认识到心理素质对于人才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不断优化自身的心理品质,健全和完善人格,促进学生潜能的不断发掘和发挥,努力使学生的心理健康达到一个新水平。

2、任务:

(1)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帮助他们处理好适应环境、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开发个人潜力,促进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2)使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学会积极面对和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心理应激因素,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各种心理困惑。

(3)认识和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使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

(4)预防学生由于心理困惑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并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科学掌握心理应激的应对策略,建立完善的心理应急机制,消除心理困惑而引发的各种突发事故的隐患。

(5)根据学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和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对新生重点进行适应性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对于二、三年级学生,主要帮助他们解决专业思想问题、人际交往问题以及恋爱、人格发展方面的困惑;对于毕业生,主要是配合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作好就业准备。

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法和途径

1、重视并加强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继续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投入,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咨询工作。通过个别面询、团体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2、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选修课程,重点讲授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学生心理特点和规律,使学生对自身的心理特点有明确的认识;二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和把握;三是大学生心理调适的方法,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

3、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两课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的渗透。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也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的帮助。

4、科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从根本上把握学生的心理素质状况,并对心理测试结果作出科学的评价和利用,实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对每一届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对筛选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及时约谈。对普查结果,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的研究,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5、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计算机网络、宣传橱窗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通过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开展各式各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学生自觉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解决一些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心理困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开展学生朋辈心理辅导,达到助人和自助的目的。

7、邀请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举行心理健康方面的讲座,重点讲授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以及调适方法。

8、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心理学专业人才为核心力量,同时加强外围队伍建设,对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人员组织相应的培训和外出学习,在辅导员工作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知识的培训,逐步形成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为核心,辅导员为主力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成 员:(各院处室一把手)

工作职责:

(1)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保障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2)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3)定期听取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汇报;检查督促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工作;

(4)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置工作;

(5)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置工作,提供人员、物质、经费保障。

2、工作机构

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在学生处。设主任一职,具体主持心理健康工作。

工作职责:

(1)通过开展心理教育指导、心理咨询与辅导,进行心理引导,帮助学生释疑解惑,为学生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

(2)通过个别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大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

(3)通过开展大学生心理状况调查与研究,及时了解、把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及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处置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

(5)通过开展心理危机处置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6)对辅导员、心理委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

(7)指导、帮助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六、师资队伍建设

(1)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

(2)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等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将此项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每年选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参加短期专业培训或系统学习,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

(3)专兼职教师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专兼职教师在课程以外承担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测试与建档等工作,均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的报酬。该部分经费年终结算时由校心理健康咨询室统一向学校领取并发放。

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或在有条件时开设相关选修课程。

2、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有适宜的专用场地、设施、网页、测试软件和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相关资料等。

3、经费保证。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运转经费纳入学校教学经费,预算单列,并根据需要逐年有所增加。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咨询室的软、硬件建设、大学生心理测试与调研工作、师资培训、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与教育活动及举办专家讲座、报告等。

4、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处做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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