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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  分享到:

1、咨询教师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所有咨询教师,都是具有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长期从事心理方面教学和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专业人士。

2、咨询对象

心理咨询服务对象为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除此之外的人员及社会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咨询范围

提供适应、发展、学习、压力、人际关系、情绪、情感、择业等方面咨询服务。

4、预约方式

为保证咨询效果,咨询前一般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方式有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三种,可任选其一。

现场预约可在周一至周五9:00——16:00期间,预约地点为预约等候室;

电话预约可在上述任意时段拨打预约电话;

网上预约可在咨询QQ、电子邮件或心理健康网站上进行。

5、预约要求

(1)心理咨询采取的是预约制度,未经预约的来访者,在没有咨询者时安排咨询师接待,在有咨询者的情况下,现场为其预约其他时间段进行心理咨询。

(2)预约过程中,接待人员可能询问来访者的基本资料,如姓名、院(系)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这是为了保证咨询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咨询情况有所变更时能及时与来访者联系,所有来访者的资料我们都将坚持保密原则,绝不外泄。故请来访者在预约时,留下信息,以便我们联系。对于拒绝留下任何联系信息的来访者,如果因特殊情况咨询时间出现变更(如接待老师因临时有事而请假)时,恕心理咨询室将不做通知。

(3)来访者一次仅能预约一次咨询,且只有经接待后方可进行下一次的预约。原则上,同一来访者一周至多只能预约一次咨询。

(4)每次咨询时间50分钟左右,请来访学生遵守约定时间,请提前10分钟应约。不能按时到达的情况下,应至少提前30分钟告知心理咨询预约室,接待人员应代预约者向值班的接待老师做好解释。

(5)如需改约、取消预约,要提前至少一天告知心理咨询预约室,以便安排新的预约。

(6)正式咨询前需填写来访者基本信息表格,并了解《来访者须知》。

(7)咨询结束后,可以与咨询老师研究是否需要再次咨询,如果需要则预约下一次咨询时间,如您要更换咨询师,可以和咨询师协商决定或直接与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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